湖北自考网旗下频道:湖北高考网为考生提供湖北高考信息服务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湖北高考
高考首页 高校信息 高考动态 高考分数线 特殊招生 高考作文 高考报考
高考专题:
湖北高考报名须知 考试时间 考试政策 考试大纲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录取结果查询 分数线预测 招生简章 高考院校 报考答疑 高考百科
湖北高考网 > 湖北高校信息 > 湖北高校动态 > 2015年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网站地图

2015年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5-26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2015年录取规则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如下: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录取到各专业。

第十三条 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所在省、市、区美术联考合格考生的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类美术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在术科和文化考试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体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按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两项成绩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等的情况下,理工类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文科类参考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院原则上不录取无我院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录政策的考生,按照特征成绩与其他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其他专业招生对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均安排英语为第一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第二十一条 学院本、专科全部通过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批次见各地省招生部门文件通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进校以后,对确定不合适某专业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期末,学生本人根据学院教务处转专业通知的相关要求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可转入其他专业。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艺术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第二十三条 经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后,发放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署名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在大二开始修江汉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我院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且达到双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江汉大学颁发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由就业单位、学生本人、学院三方签订就业协议,省毕办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的教学管理。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考试交流群 获取择校方案
考试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