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15年违规行为处理方式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15年湖北理工学院违规行为处理方式如下:
第二十五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我校组织的普通本、专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章程及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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