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15年录取规则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15年湖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如下:
第十二条 我校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三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四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学生入校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我校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应用英语、英语教育和商务英语专科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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