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江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九五”首批入选)。学校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太湖之滨、雪浪山麓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校园占地3200亩,以“曲水流觞,生态校园”为设计理念,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入选教育部、住建部首批“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文件精神,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学校2015年继续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面向全国招生,计划为105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招生对象
申请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二)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三)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三、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5月5日前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每人必须填满6个不同专业。
(一)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以内。
(二)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等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须由中学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证明材料最多不超过3张。
(三)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四)获奖证书及纸质报名申请表等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特别说明:考生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完整,上传的纸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江南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江南大学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考生可于
6月2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发布的考核安排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
考核时间为2015年6月中旬,具体考核方案将与初审结果同时公布。
(三)资格确定
按照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专业。
(四)名单公示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江南大学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江南大学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江南大学资格。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同意后,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江南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
六、监督保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八、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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