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空军招飞政策新变化和要求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空军招飞政策新变化如下:
今年的空军招飞对象与2014年相同,主要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军校大四毕业生两类飞行学员。其中,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在校学习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
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
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转入飞行学院学习;
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相关军队院校学习地面专业。大学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同时,今年的招飞中也将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一是首次使用空军招飞初选管理信息系统,在北京、兰州、济南选拔中心负责开招的省份先期试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山东、河南等12个省(区、市)的考生,可使用手机号、电子邮箱等进行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kjzfw.org/SLogin.aspx),参加检测后可实时查询初选、复选和定选结果。二是改进心理选拔基本认知平台检测模式。改变该平台现行的群体测量,由每次组织30-40人检测,通过投影显示题目,考生使用无线答题器按键作答的检测办法,改为个体单机测量,考生可随到随考,在检测终端平板电脑上独立完成,较好避免群体测量相互干扰,检测更加便捷、准确和公平。三是将模拟飞行检测纳入招飞心理选拔测评系统。在沈阳选拔中心展开试点,将现行心理选拔测评系统由基本认知能力、飞行特殊能力和专家面试三个检测平台,拓展为含有模拟飞行检测的四个平台,参照世界主要国家空军通行做法,将飞行模拟器赋予招飞选拔功能,通过考生在模拟飞行环境下的表现,判断和预测其飞行潜能,将进一步提升心理选拔科学性、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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