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5年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新规:本科(二)(三)合并
湖北高考网获悉,湖北省对明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进行了调整。省招办昨发布消息称,
往年的艺术本科(三)录取批次合并至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一)实行梯度志愿,艺术本科(二)和高职高专实行平行志愿。
明年,
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由原来的四个录取批次调整为三个录取批次: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省招办解释,将往年的艺术本科(三)与艺术本科(二)两个批次合并为一个,是为了让艺术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更多选择,减少因志愿填报不当而落榜的现象。
艺术本科(一)包括三类: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
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
经同意组织了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全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或全省统考涉及但确须进行校考的少数特殊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以及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高职高专为所有学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
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于今年年底举行。省招办介绍,2015年元月份,省招办按照专业统考类别,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合格线,集中向社会公布,上线考生即统考专业合格。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
据悉,2015年所有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高校在湖北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全省统考涉及专业(少数特殊专业除外),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考且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否则不能参加校考或校考成绩无效,不能参与艺术类专业录取。
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并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考。考生报名参加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时,要注意这些高校(专业)是否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一般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的院校(专业)才可以组织校考,否则不能组织校考。同时,考生在参加校考前,要认真了解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本专业录取规则,注意高校对这些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单科成绩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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