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问答——艺术、体育专业招生
问:哪些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答:以下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和专业详见《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