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普通高校阳光招生问答——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招生
问:湖北省高考高职高专如何进行补录?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高职高专因新生未报到而空出的招生计划可以进行补录。2011年我省本科不进行补录;
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对高职高专新生不报到所空出的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各高校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高校将未报到考生信息(包括本科、高职高专)报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这些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9月22日省招办将需补录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22日至23日按县(市、区)招办规定上网填报征集志愿,9月24日—29日进行高职高专补录,补录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进驻录取现场。补录分批次进行,按考生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