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患有肺结核,影响录取吗?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
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也就是说,上面这三种情况不影响考生录取。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