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长江职业学院是湖北省教育厅主管主办的公办高职院校,地处美丽的南湖之滨、“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段。分校区办学,占地总面积746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米,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
学校始建于1984年的湖北经济管理大学,办学历史悠久。1998年10月,省政府决定将武汉冶金安全技术职工大学并入湖北经济管理大学;
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以湖北经济管理大学的办学基础设立长江职业学院;
2015年6月,省政府决定将创办于1975年的湖北省医药学校整体并入长江职业学院。
建校以来,全校师生员工艰苦创业、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不断改革优化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办学业绩。学校是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党建研究会和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学会首届会长单位,连续九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曾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9年长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对象:
1.具有湖北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或 具有同等学力的四类群体(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 员)。非湖北户籍考生,需提供湖北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 2.已参加湖北省2019年高考(含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报名但未 被录取的考生。
2019年长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对象:
凡具有本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等均可报名参加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201 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
2019年长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本省户籍人员湖北籍退役军人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人员(需提供我省半年杜保缴费
凭证或居住证).
(三)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
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已被录取的考生。
2019年长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录 取 及 报 到 时 间
1.学校对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第一批报名的考生:2019年10月底完成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
3.第二批报名的考生:2020年春季入学。
培养方式
1.近3年高中阶段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入学后实行全日制教学,编入全日制 在校班级学习。 2.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生,实行弹性学制为主、多 元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
毕业待遇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 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根据“双向选择,学院推荐,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学校推荐就业, 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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