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录取规则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5年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如下: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在湖北省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经我校申报和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我校与湖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前三年在我校的相应专业就读,后两年在相关试点本科院校就读,毕业可发我校专科文凭和试点本科院校专升本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文件精神执行。
3、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
4、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在河南省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面试成绩的60%加上高考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湖北省对参加该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择优录取。
5、服装表演专业对湖北省参加该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择优录取。同时我校认可招生部门组织的该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酒店管理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对湖北省参加该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择优录取。在对普通高中生的录取时,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并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美术类及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数字传媒艺术等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文理专业,在招收湖北考生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经湖北省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测试,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的合格名单中的考生,必须经我校校测合格后,在相应的专科批次填报我校,我校将优先录取。
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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