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武汉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2015年武汉商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1、技能考试满分为340分,成绩294分(含)以上为合格,293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2、技能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分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2.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统一高考录取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的考试和录取。
3.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省招办公示无异议后,免试录取。
4、2015年4月10日前,学校将考生考试成绩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给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后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5.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审核通过后,8月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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