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文件精神以及《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院教务处。
全面领导高职扩招各项工作,负责高职扩招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学院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纪委(监察审计处)、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经贸与信息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电气电子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和公共课部负责人。
组 长:刘海平
副组长:汪丽华 何仁山
成 员:周 静 陈 伟 杨冬伟 李 伟 朱 熙
刘庆生 王青云 李新生 刘传明 程来星 石日盛
(二)高职扩招单招考试工作办公室
负责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操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审计处)、计财处、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主 任:汪丽华
副主任:周 静 陈 伟
成 员:杨冬伟、李伟、何海明、石日盛、郭煌、陈志锋
(三)高职扩招单招考试工作专班
按照工作职能设立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考生免试资格审核组、纪检监察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保组。由学院高职扩招考试领导小组成员、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办公室成员担任各个工作专班的组长,具体负责2019年第二次高职扩招单招考试各项工作,招生宣传、报名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牵头,考务工作由教务处牵头。
二、高职扩招单招考试的组织实施
学院高职扩招单招考试,遵循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精心设计、科学组织、有效实施。
1.招生专业:
第二次扩招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9个,总计划298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学制
(年) |
计划 |
学习形式 |
1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40102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80 |
弹性学制 |
22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580410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10 |
弹性学制 |
33 |
电子商务 |
630801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80 |
弹性学制 |
44 |
移动通信技术 |
610302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20 |
弹性学制 |
55 |
物流管理 |
630903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10 |
弹性学制 |
66 |
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 |
610110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10 |
弹性学制 |
7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60302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13 |
弹性学制 |
88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630702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20 |
弹性学制 |
99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60113 |
3 |
5 |
全日制在校 |
10 |
弹性学制 |
-
招生对象:
(1)未参加第一批报名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2)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第一次扩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
三、命题、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命题工作、考试过程组织(考务工作、试卷保密)和评卷工作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成立考试命题小组,学院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二)测试科目
高职扩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我校根据第二次扩招补报名情况实际,所有考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合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三)2019年第二次扩招考试时间:11月16日
08:30-10:10 职业适应性测试
10:30-12:00 文化素质测试
(四)考核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成绩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办法,学校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计分排序的考生,在计划数最后1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的录取,文化素质成绩同分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录取。
(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免试政策: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2;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其职业适应性成绩计满分200分,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200。
(五)免试办法: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交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免试相关证书原件,于11月16日13:00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相应免考科目参照免试政策执行。
(六)学校拟录取的扩招考生,经学校网站公示后无异议,报湖北省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选拔工作全过程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由学院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保证扩招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一)高职扩招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扩招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凡在高职扩招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扩招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五)第二批报名的考生12月20日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招考试
免予考核申请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性别 |
|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 |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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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名称(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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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称(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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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考核科目 |
¨文化素质测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审 查 意 见
扩招考试招生录取组 |
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查 意 见
扩招考试考务组 |
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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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表由考生本人填写,由扩招考试相关小组审查盖章;
2.身份证明仅限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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