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学校是由湖北工业大学申办、按新机制运行、以本科和高职高专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民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004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2010年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3年获“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学院主体校区位于武汉市武昌南湖,校园毗邻湖北工业大学,可共享湖北工业大学的师资及教学资源。按照"硬件上台阶、软件上水平、管理讲科学、发展创特色"的办学思路,学院注重建设。学校筹划在咸宁新建新校区,新校区作为区域性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依托湖北工业大学的办学资源和学科优势,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经、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教学型本科院校。截止2013年底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信息系、生化工程系、土木工程系、管理系、经济系、外国语系和艺术设计系,开设有36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0000余人。学院截止到2013年9月有专任教师593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约占80%,副高以上职称占三分之一。
2019年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对象
1、凡具有本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下同)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等均可报名参加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
2、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
2019年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本省户籍人员、湖北籍退役军人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人员(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高中阶段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⑥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已被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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