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扩招报名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简称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由长江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具有自主颁发学士学位和与长江大学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资格。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优质师资队伍和教育管理团队,现有教职工504人,其中专任教师385人,聘请校外教师1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28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约占77%;
长江大学长期委派高水平教师来学院承担教学与管理工作,为学院教育教学及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保障。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以人为本、学生至上”办学理念,围绕“教学立院、科研兴院,创新强院”办学思路,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育人理念,已为社会输送了万余名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日益提升。学院荣获教育部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特等奖,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三等奖,新华网“魅力高校”荣誉称号等。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扩招招生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下同)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等。
2.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扩招招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本省户籍人员、湖北籍退役军人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人员(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已被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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