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网旗下频道:湖北高考网为考生提供湖北高考信息服务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湖北高考
高考首页 高校信息 高考动态 高考分数线 特殊招生 高考作文 高考报考
高考专题:
湖北高考报名须知 考试时间 考试政策 考试大纲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录取结果查询 分数线预测 招生简章 高考院校 报考答疑 高考百科
湖北高考网 > 湖北高考特殊招生 > 湖北保送生 >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网站地图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1-17


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对象

  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

  登录我校招生网,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申请类别”中选择“保送生类别”,并按系统提示填妥相关信息。必须在系统提交以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9日。

  报名表和保送资格证明文件等高中阶段资料,应由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如正式获奖证书未发可附上中学证明。报名材料打印要用A4纸,装订时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用订书机在左上角装订后,以特快专递(EMS)方式于
2015年1月12日17时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三、选拔办法及录取政策

  1.初审: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和中学推荐意见进行评审,确定其能否参加校测的资格,评审结果将于2015年1月14日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2.校测:由学业测试和面试组成。初审合格者参加学业测试和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

  符合本章程第四款免学业测试条件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面试。

  其他初审合格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学业测试和面试。

  我校依据校测成绩,结合高中阶段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签订2015年保送生预录取协议。

  3.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一等奖,并获得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者,在决赛现场经我校面试合格后,可被我校直接预录取为2015年保送生。

  4.公示与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录取。


  四、免学业测试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校长推荐,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学业测试。经我校面试合格后,可被预录取为我校2015年的保送生。

  1.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决赛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2.具有保送生资格,并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3.我校委托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部分外国语中学校长推荐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直推生”。

  我校将于
2015年1月14日,确定免学业测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五、具体事项

  1.初审通过后,考生按照网上提示,及时缴纳报名费,方能参加学业测试。

  2.学业测试科目:数学必考;
外语类保送生在英语、日语(只能报考日语专业)、德语(只能报考德语专业)、法语(只能报考法语专业)四科目中择一测试,其他类别保送生测试英语。

  3.学校测试时间地点:
2015年1月17日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详见准考证。

  4.被我校预录取的保送生,不能转为自主选拔类。

  5.保送资格尚未确定的考生,可先报名保送选拔,待保送资格确定后补寄材料确认。

  6.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所发布的有关通知。

  7.联系方式: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
已经获得保送生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
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相关政策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2.保送生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获下述相应奖学金:

  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学科奥林匹竞赛全国决赛中获一等奖者,可获人民币2万元奖学金。


  八、其他

  本次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九、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考试交流群 获取择校方案
考试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