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大一附中发布《实施细则》 4名北大清华推荐生公示
华中师大一附中两名清华大学推荐生和两名北京大学推荐生开始公示。记者从该校获悉,4名推荐生的产生,首先从学生自荐开始。
该校在其校园网上发布《华中师大一附中关于重点大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实施细则》。该校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发布旨在规范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操作流程,确保实名推荐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施行。
在《实施细则》的申请程序中,第一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自己提出申请”。而需要符合的条件为:除为优秀应届毕业生等条件外,“同等条件下,为学校或班级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优先”。
校长考察学生的综合成绩依据为“综合排名”,不再专门安排考试。原则上考虑理科综合排名在前30名、文科综合排名在前10名的学生。
根据北大、清华的推荐生要求,华中师大一附中要求:“不孝敬父母;
不尊敬师长;
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不参加体育锻炼;
不参加社会实践;
有不良诚信记录,如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不得被推荐。
与该《实施细则》一同公布的,还有今年4名推荐生名单:拟向北大推荐高三(29)班袁哲航、高三(18)班柯南;
拟向清华推荐高三(19)班刘丽娟、高三(29)班易冉。
4名推荐生中,拟向北大推荐的为两名男生,拟向清华推荐的为两名女生,均为班干部。这4人的公示期于1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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