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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选择)(5)

湖北自考网 来源: 时间:2009-09-03 00:00:00

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选择)(5)

  单选

  1、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改建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时所进行的登记属于:变更登记。

  2、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设定的法定生效要件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3、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同部位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各所有人一致同意。

  4、甲与乙结婚已十多年,两人现居住房屋为甲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后甲与乙感情不和,甲多次对其侄女丙说要把房赠与她,还定下赠与协议,2000年1月,甲趁乙出差期间,把房以高价卖给了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乙出差回来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此时房屋应属于丁所有。

  5、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诸说中的专有权说最早为:1804年《法国民法典》所肯定。

  6、下列情形可能形成房屋共有关系的是:甲公民与乙公司共同出资买一间房、甲公民与某国有企业共同投资一间大厂房、甲私营企业与乙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兴建商铺。

  7、土地使用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地面

  8、以下属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功能的是:产权确认功能、管理功能、公示功能,不属于的是:使用功能。

  9、土地使用权传来取得的方式包括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以及转让。

  10、各国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及其效力的规定,主要有三种模式,法国模式、托伦斯模式和德国模式。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称为:总登记。

  12、住房部分产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利益权和处分权、并可以继承,它是指城镇居民对其购买的公房享有的权利,该公房的购买价为:标准价(优惠价)。

  13、房屋共有是指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14、在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界定上,三元论说,又称“最广义区分所有权说”倡导者为:德国学者。

  15、相邻关系的客体为:相邻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其权利时所体现的利益。

  16、立法上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效力问题采取对抗要件主义的国家不包括:德国。

  17、根据我国有关立法规定,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的时间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

  18、老吴生有一子一女,妻子已过世,儿女嫌其残废难以照料,便不与其共同生活但偶寄生活费回来,其生活起居常得到其外甥女的帮忙,1996年老吴与本村自办的敬老院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约定老吴生前由敬老院抚养,死后老吴将其房屋赠与敬老院,2000年1月。老吴病重,自知时日不多,便定下遗嘱一份,指明该屋由其一子一女和外甥女平分,2月份老吴去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此时老吴的房屋应归:敬老院所有。

  19、以下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房屋共有关系的是:国家机关之间。

  属于的是:全民和集体单位之间,公民之间,公民和社会组织之间。

  20、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有权批准的为:县级人民政府。

  多选

  1、依据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不同,房屋所有权可分为以下几种:公房所有权,私房所有权、外产房所有权、中外合资房所有权、其他性质的房屋所有权。

  2、下列所列各项用于房屋按份共有特征的是:主体各有份额、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三种权利构成的,即:专有所有权、共同部分处分权、成员权。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包括:一体性、复合性、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权利主体身份(武汉自考)的多重性。

  5、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是:主体至少两人、客体是同一项房产,存在对内、对外两种关系。

  6、我国的国有房产可分为: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7、房屋共有的形式有:房屋共同共有、房屋按份共有。

  8、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在经济生活中具体表现为对土地的:利用权、出租权、转让权、抵押权、物上请求权。

  9、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事由包括:买卖、互易、赠与。

  10、以下属于所有权具体表现形态的是:共有权、、个人独体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1、下列情况中可能会发生房地产相邻关系的是:甲所有的房子和乙所有的房子相邻,甲乙间的关系、甲的房子出租给乙,该房子与丙的房子相邻,乙与丙之间的关系、甲的房子出租给丙,乙的房子出租给丁,甲乙的房子相邻,丙与丁之间的关系、侨居在国外的甲的房子与乙的房子相邻,甲与乙的关系。

  12、土地使用权在下列哪些主体间的流转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甲国有企业欲从某市卫生局受让A地的土地使用权、中国公司甲欲把c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美国公民乙、某美国公司驻广州办事处欲将其拥有的甲地的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转让给某澳大利亚驻广州办事处。

  13、下列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三大权利的提法,正确的是:区分所有权取得专有所有权就取得了共同部分持分权、区分所有人丧失了专用所有权即丧失共同部分持分权与成员权,区分所有权人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了共同部分持有权及成员权的大小,在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上,只登记专有所有权、专有所有权处于主导地位。

  14、地产权属的登记按登记的时间和内容可分为:初始登记、变理登记。

  15、在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种类中,其他登记包括:限制登记、遗失登记、更正登记、更名登记。

  16、以合法有效的遗嘱处分遗产的方式,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但作为一种法律行为,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主体合格、客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意思表示真实。

  17、国有房产的来源主要有:旧政府房产、个人捐献私房、国家基建投资兴建的房产、私房社会主义改造的、没收官僚资本家所有的房产。

  18、在租赁城市私有房屋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租金、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让的、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的、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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