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4月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笔记(17) -自考串讲笔记
三、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业务范围
对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证明法律事件;二是证明非争议性事实。
(一)证明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国家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并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律事件的真实性依法进行证明的活动。
(二)证明非争议性事实
非争议性事实,是指某些事实目前并无争议,而且并非立即发生什么法律后果,而是当事人为了防止以后发生纠纷,常常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证明。
对非争议性事实的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没有争议的、客观存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依法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第二节 出生和死亡的公证
一、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该公民于何时何地出生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办理出生公证的一般程序是:
首先,当事人应向其出生或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有关证件,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明;接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或出生地基层组织的证明,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根据档案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次,公证机构要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经查证认为真实可信的,方可出具出生公证书。公证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地点、其生父母的姓名等。
实践中,办理出生公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出生证明中当事人的姓名一定要真实。
2.出生证明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一定要准确,并一律使用公历。
3.出生证明中的出生地点一定要具体,统一采用现时国家地域规划名称,并应写出全称。
4.出生证明中当事人父母亲的姓名要写明其生父母的姓名。
5.出境多年的华侨,向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出生证明的,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办理。
6.公证机构对于域外出生的事实,一般不予公证。
二、死亡公证
死亡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某人已经死亡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办理死亡公证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办理死亡公证,应当向死亡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提交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与死者的关系的证明等。公证机构经查证属实,即可出具《死亡证明书》。该公证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死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住址,死亡的日期和地点;如果需要还应写明死亡的原因。
公证机构在办理死亡公证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公证书中关于死者死亡的时间和地点要写得明确、具体、死因要写得准确、简练,特别对涉及到政治影响或涉及到诉讼的死亡事件,对死因的说明应十分慎重,用词要确切。
2.公证机构办理外籍人在华死亡公证,程序上要严格。
第三节 意外事故公证和不可抗力事件公证
一、意外事故公证
(一)意外事故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意外事故发生的真实性依法进行确认并给予证明的活动。
(二)办理意外事故公证的程序
首先,当事人应向意外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办公证的目的文书使用国,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2.因意外事故毁损、灭失的财产清单;
3.如有条件,还应提交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现场记录及其他能够证明事故经过的材料;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据和材料。
然后,公证人员应针对当事人申办公证的目的,通过勘验现场、询问证人等,重点审核意外事帮发生的真实性,最后据实出证。
二、不可抗力事件公证
(一)不可抗力事件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真实性依法进行确认并给予证明的活动。
(二)公证机构办理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的一般程序是:
首先,当事人应当向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办公证的目的、用途和使用地等,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证明,如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2.有关部门对不可抗力事件的新闻报道、调查报告、查验报告等。
3.其他与不可抗力事件公证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如当事人与他人订立经济合同的原本;当事人向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该合同理由的书面文件;等等。
然后,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和材料要认真地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在确认不可抗力事件是客观真实的前提下,依法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书》。该公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造成的结果,以及在何种报刊或者何部门证明材料上曾予记载等情况。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
062023-03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汇总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汇总
-
062023-03湖北自学考试《刑法学》模拟试题汇总湖北自学考试《刑法学》模拟试题汇总
-
052023-03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5)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5)
-
052023-03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4)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4)
-
052023-03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3)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3)
-
042023-03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2)湖北自考《刑法学》模拟试题(2)
已帮助10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成功上岸
-
毛泽东思想概论
培训优势:课时考点精讲+刷题+冲刺,熟练应对考试题型。全程督促学习,安排好学习计划。 毛泽东思想概论...自考培训 -
英语二
本课程既是一门语言实践课程,也是拓宽知识、了解世界文化的重要素质课程,它以培养学习者的综合语言应用能力为目标,使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有效的交流。 英语二...自考培训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本书包括两个部分:自学考试大纲和基本原理。主要内容有,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的形成及其发展,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社会及其进程,共产主义社会及其进程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考培训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科学性、知识性以及实践性和修养性。它包罗政治、思想、道德、心理本质、学习成才和法律本质等内容,指导和回答大学生在人生、抱负、信念等方面遍及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培训 -
中国近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依据中央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编写大纲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设计了十章,集中讲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一直到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160多年的中国近现代历史。 中国近代史纲要...自考培训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湖北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