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网站备案实名:湖北自考网 为考生提供湖北自考信息服务,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网站首页 自考专业 自考院校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网上报名 考生平台
专题:
自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自考单科网课 模拟考试 教材大纲 免考办理 转考办理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英语培训 学位申请 专升本 成人高考 中专
湖北自考在线 湖北学位英语培训班 湖北成人高考报名 湖北自考视频免费领取
当前位置:湖北自考网 > 06年4月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11) -自考串讲笔记

06年4月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11) -自考串讲笔记

湖北自考网 来源: 时间:2008-11-08 15:33:05

  第十六章 律师的资格和执业

  第一节 律师资格

  第二节 律师执业

  第一节 律师资格

  一、律师资格的取得方式

  律师资格是指取得律师的身份和职务所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取得律师资格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经过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是经司法部考核批准。

  二、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

  取得律师资格须具备一定的学历且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具备法定条件经考核合格。

  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考核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

  取得律师资格的程序。

  第二节 律师执业

  一、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必须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

  年,品行良好。《律师法》第10条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律师资格证明;

  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颁证

  4.复议、起诉

  三、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被开除公职或

  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人,即使具备其他法定条件也不予颁发律师证书。

  律师不得跨所执业。

  某些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第十七章 律师工作机构

  第一节 律师工作机构概述

  第二节 国资律师事务所

  第三节 合作制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四节 律师收费

  第一节 律师工作机构概述

  一、律师工作机构的发展变化

  自1979年恢复重建律师制度。初期,律师工作机构主要国家核定编制、拨给经费设立的,性质是国家事业单位。自1988年起,进行设立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1993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深化律师工作改变的方案,其后逐步形成了“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并存的格局。

  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自已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 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 有3名以上的律师 .

  (二)设立程序

  1.申请。由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3.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决定,颁定律师事务所执业征书。

  4.公告。

  5.申请复议与起诉。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登记、不予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此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起诉。

  三。律师事务所的变更和终止

  (一)律师事务所变更的事项与程序

  (二)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原因与程序

  四、律师事务所的任务和内部管理

  第二节 国资律师事务所

  一、国资律师事务所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是指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是国家事业法人单位,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二)特征

  1. 国资律师事务所是国家事业法人单位;

  2. 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二、国资律师事务所与其设立机关的关系

  三、国资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

  第三节 合作制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一)概念 是指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共同集资,自愿组合,共同参与,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报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特征

  1.性质上属于民办事业法人组织;

  2.组织上由律师自愿组合,不占国家编制;

  3.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事务所财产属于合作律师共同所有;

  4.分配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

  5.管理上实行通过合作人会议民主管理和主任负责制。

  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一)概念 是指由律师自愿组合,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根据合伙协议,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一种律师执业机构。

  (二)特征

  1.性质上属于合伙组织;

  2.管理上更加灵活;

  3.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利润可以分红;

  4.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四节 律师收费

  律师收费的依据、原则。

结束
本文标签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限时,免费获取学历提升方案

已帮助10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成功上岸

  • 毛泽东思想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

    培训优势:课时考点精讲+刷题+冲刺,熟练应对考试题型。全程督促学习,安排好学习计划。 毛泽东思想概论...自考培训
  • 英语二

    英语二

    本课程既是一门语言实践课程,也是拓宽知识、了解世界文化的重要素质课程,它以培养学习者的综合语言应用能力为目标,使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有效的交流。 英语二...自考培训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本书包括两个部分:自学考试大纲和基本原理。主要内容有,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的形成及其发展,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社会及其进程,共产主义社会及其进程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考培训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科学性、知识性以及实践性和修养性。它包罗政治、思想、道德、心理本质、学习成才和法律本质等内容,指导和回答大学生在人生、抱负、信念等方面遍及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培训
  • 中国近代史纲要

    中国近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依据中央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编写大纲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设计了十章,集中讲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一直到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160多年的中国近现代历史。 中国近代史纲要...自考培训
微信公众号 考试交流群
湖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湖北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