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网站备案实名:湖北自考网 为考生提供湖北自考信息服务,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网站首页 自考专业 自考院校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网上报名 考生平台
专题:
自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自考单科网课 模拟考试 教材大纲 免考办理 转考办理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英语培训 学位申请 专升本 成人高考 中专
湖北自考在线 湖北学位英语培训班 湖北成人高考报名 湖北自考视频免费领取
当前位置:湖北自考网 > 自考《民法学》复习提纲

自考《民法学》复习提纲

湖北自考网 来源: 时间:2005-10-24 00:00:00
第一章绪论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法的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具体说来,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 )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2 )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3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2 (二)自愿原则

  2 (三)公平原则

  2 (四)等价有偿原则。

  2 (五)诚实信用原则。

  2 (六)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2 四民法的渊源

  2 五我国民法的历史和现状

  2 六现代民法的发展

  2 (一)概述

  2 (二)民法形式的发展

  2 (三)民法内容的发展

  2 (1 )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有所动摇。

  2 (2 )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得到改善。

  2 (3 )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

  2 (4 )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

  2 (5 )产品责任已发展为独立的侵权责任。

  2 (6 )强制性民法规范日渐增多。

  2 (7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2 (8 )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已经开始淡化。

  2

  2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2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2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2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公民、法人、国家。

  2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素: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2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2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行使、保护及其和民事义务的关系

  2 1 、民事权利的概念

  2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它具体包括:

  2 (1 )权利主体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2 (2 )权利主体可以请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2 (3 )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2 2.民事权利的分类

  2 民事权利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 )财产权与人身权;(2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3 )绝对权与相对权;(4 )主权利和从权利;主要应掌握第(2 )种,即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所做的区分:

  2 支配权是对于作为权利客体的事物直接支配、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 请求权是特定人(请求权人)对于特定他人(义务人)能够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2 形成权是依照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是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2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

  2 3.民事权利行使应遵循的原则

  2 (1 )公共利益原则。

  2 (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 (3 )诚实信用原则。

  2 4.民事权利保护的方法

  2 (1 )自我保护(自力救济):1 )正当防卫;2 )紧急避险;3 )自助行为。

  (2 )国家保护(公力救济):1 )民事诉讼保护;2 )刑事诉讼保护;3 )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保护。

  5.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适应同时并存,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有义务必有权利与其相适应,义务的履行则是权利的实现。

  三、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特征及其类别

  2 1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特征

  2 民事法律事实是符合民法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其具有如下特征:

  2 (1 )客观性。

  2 (2 )联系性。

  2 (3 )法律性。

  2 2.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别

  2 (1 )事件

  (2 )行为

  2 (3 )事实构成

  2 第三章民事主体

  2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行为能力

  2 1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特征。

  2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公民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含两种含义,一是主体资格,二是主体享有权利的范围。应区别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概念。

  2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如下特征:

  2 (1 )主体的平等性;

  2 (2 )内容的完全性和广泛性;

  2 (3 )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统一性;

  2 (4 )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

  2 (5 )权利能力的不咳转让性。

  2 2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终止

  2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 3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

  2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意思能力、取得权利的能力、处分权利的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

  2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如下特征:

  2 (!)由国家法律确认;

  2 (2 )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相联系

  2 (3 )非依法定条件的程序,他人不得限制和取消。

  2 4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2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且智力正常。16到18周岁可视为。

  2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到18岁之间,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

  2 (3 )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

  2

  2 二、合伙的概念、效力、变更和消灭

  2 1 、合伙的概念

  2 合伙是两人以上为共同目的,自愿签定合同,共同出资、共同盈亏和共担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合。合伙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2 (1 )合伙合同是合伙成立的基础。

  2 (2 )合伙是一种独立的联合组织。

  2 (3 )合伙是一种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关系。

  2 (4 )合伙是提种共同分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关系。

  2 2 、合伙的成立要件

  2 (1 )实质要件—签定合伙协议。

  2 (2 )形式要件—核准登记。

  3 、合伙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1 )合伙人的出资。

  (2 )合伙的财产。

  (3 )合伙的财产保全。

  2 4 、合伙的债务承担

  2 5 合伙的内部关系

  2 (1 )合伙经营事物的决策、执行与监督。

  2 (2 )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

  2 6 、合伙的终止

  2 (1 )合伙解散的原因。

  2 (2 )合伙的清算。

  2 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 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特征

  2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企业法人从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批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取得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终止时消灭。但法人终止以后,在依法进行清算的阶段,限于清算的必要范围内,法人仍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至法人清算完结之日起,其权

  利最终消灭。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同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其特殊性表现在:

  (1 )法人不得享有与公民的人身密不可分离的权利。

  (2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依法受法律和行政命令的限制。

  (3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要受法人的目的范围的限制。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

  其具有如下特征:

  (1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也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在法人存续期间始终存在。两者同时发生,同时消灭。

  (2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其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

  (3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其不同于单个自然人意思的团体意思为前提,是由其机关或代表来实现的。

  四、法人的设立、变更和消灭

  l.法人的设立

  (1 )法人设立的原则。

  (2 )法人设立的方式。

  (3 )法人设立的民事责任。

  2.法人的变更

  3.法人的消灭

  法人的消灭即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丧失。其原因有:

  (1 )依法被撤销;(2 )解散;(3 )破产;(4 )其他原因。

  五、联营的概念、

结束
本文标签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限时,免费获取学历提升方案

已帮助10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成功上岸

  • 毛泽东思想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

    培训优势:课时考点精讲+刷题+冲刺,熟练应对考试题型。全程督促学习,安排好学习计划。 毛泽东思想概论...自考培训
  • 英语二

    英语二

    本课程既是一门语言实践课程,也是拓宽知识、了解世界文化的重要素质课程,它以培养学习者的综合语言应用能力为目标,使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有效的交流。 英语二...自考培训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本书包括两个部分:自学考试大纲和基本原理。主要内容有,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的形成及其发展,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社会及其进程,共产主义社会及其进程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考培训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科学性、知识性以及实践性和修养性。它包罗政治、思想、道德、心理本质、学习成才和法律本质等内容,指导和回答大学生在人生、抱负、信念等方面遍及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培训
  • 中国近代史纲要

    中国近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依据中央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编写大纲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设计了十章,集中讲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一直到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160多年的中国近现代历史。 中国近代史纲要...自考培训
微信公众号 考试交流群
湖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湖北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程。